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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 🚑 意外索偿及人身伤亡目录

因他人疏忽而受伤,可以循民事途径追讨赔偿。香港常见三类:工伤(《雇员补偿条例》)、交通意外(向对方司机或保险公司索偿),以及其他疏忽(商场滑倒、餐厅烫伤、医疗失误)。本页收录 8 间处理意外索偿的律师行,多数提供免费初步评估。

三类常见索偿

类型重点
工伤《雇员补偿条例》:即使未能证明雇主疏忽仍须补偿;须向劳工处呈报及接受判伤。
交通意外向对方司机或保险公司索偿;保留报案编号及医疗报告。
其他疏忽须证明对方有谨慎责任、违反责任并造成伤害。

意外后要做什么

以上为一般资讯,并非法律意见;个别情况请咨询律师。

相关分类:调解及仲裁 · 一般执业律师行 · 家事法及离婚

更新日期:2026-11-07 · 资料来源:添达目录(since 1997) · 排名及编辑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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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工伤和民事索偿有什么分别?
工伤按《雇员补偿条例》,毋须证明雇主疏忽;民事索偿则须证明对方疏忽及损失。
索偿要多久?
视乎个案。简单和解可能数月至一年;进入诉讼会更长。
没有钱请律师怎么办?
可申请法律援助;不少律师行也提供免费初步评估,之后才决定是否聘用。
什么是判伤?
劳工处雇员补偿评估委员会评定永久丧失赚取能力程度,用作计算补偿。
医疗未稳定可以和解吗?
一般不建议。过早和解可能未计入日后治疗费及收入损失。
交通意外一定要报警吗?
有人受伤或财物损毁应报警;报案纪录是索偿的重要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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